关于启动广安市第二届“书画影”双年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启动广安市第二届“书画影”双年展的
通 知
各区市县委宣传部、文联,各行业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学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推进“艺术广安”建设,打造我市特色文艺活动品牌,促进一批文艺精品力作的创作生产,展示全市文化艺术成就,发掘培育文艺新人,根据《广安市“书画影”双年展及“音舞剧”双年会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举办广安市第二届“书画影”双年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范围和条件
(一)书法、美术、摄影作品。
(二)参展作品为2016年至2017年两年内新创作的作品。作品主题必须积极、健康、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三)参展作品的创作者(或创作者之一)必须是会员关系在广安市级或市属县级文艺家协会及团体会员单位的文艺工作者。
二、报送方式
以区市县、市级协会或行业文联为单位,分别向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推荐报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报送同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两件),届时各专业评委会将对上报作品举行初评,然后由市文联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复评,确定入展作品,最后由评委会对入展作品进行终评,确定获奖作品。
三、入展作品数量及奖项设置
(一)入展作品数量
入展作品共150件。其中书法作品50件、美术作品50件、摄影作品50件。
(二)奖项设置
设奖18名,其中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9名,颁发奖金及证书。所有入展作品,颁发《入选证书》,集结出版《广安市第二届“书画影”双年展作品集》。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 各区市县、市级协会或行业文联收集作品;
7月10日前 向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报送作品;
7月20日前 各艺术门类专业委员会开展初评;
7月30日前 组织专家评委开展复评,确定入展作品;
8月中下旬 举行展览活动;
8月30日前 组织评委会开展终评,确定获奖作品。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负责活动日常事务和解释工作。地址:广安市城南劳动街45号广安市文联办公室;电 话:0826-2337013。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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