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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四届“川东周末文艺奖”评选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 00:00:00    来源:    作者: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安日报社

关于开展第四届“川东周末文艺奖”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联,广电公司文联,市检察官文联,市级各文艺家协会(学会),各区市县委报道组:

   “川东周末文艺奖”是广安市文联、广安日报社共同设立的专业性文艺奖项,根据《川东周末文艺奖评奖办法》规定,第四届“川东周末文艺奖”于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就申报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机构

    成立川东周末文艺奖评审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广安市文联、广安日报社、各文艺家协会(学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川东周末编采中心,具体负责申报评选事务工作。

    二、评奖范围

    “川东周末文艺奖”每两年评选一次,重点在于立足广安本土,鼓励文艺新人新作,激励在文艺创作中的新探索。本届申报评选范围是2014—2015年度在《川东周末》上发表的特稿、小说、散文、散文诗、诗词、文艺评论、摄影、书法、美术等作品。根据川东周末全年文艺作品刊发的实际情况,具体归纳评奖类别为5类:

    1.特稿类:“周末特稿”和“两江行”采写稿件。

    2.文学类:包含小说、散文、散文诗、诗词等文学作品。

    3.艺术类:包含摄影、书法、美术等作品。

    4.评论类:包含文艺评论、杂谈等作品。

    5.学生组:仅限于学生作品。

    三、奖项设置

    各类别根据《川东周末》刊发情况和申报数量,设立等级奖。特稿类设立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文学类设立一等奖2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不超过5件;艺术类设立一等奖1件,二等奖1件,三等奖1件;评论类设立一等奖1件,二等奖1件,三等奖1件;学生组不设等次,评选优秀作品3件。

    所设奖项可以空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稿和文学类作品倾斜。一等奖每件奖现金1000元,二等奖每件奖现金800元,三等奖每件奖现金500元,优秀奖每件奖现金200元,学生作品每件奖现金500元。组织奖2个,每个奖现金1000元。

    四、申报办法

    由川东周末文艺奖评审办公室印发作品推荐评审表,可到广安日报川东周末编采中心领取,也可从广安文艺网(www.gawl.net)、广安在线网(www.gazx.org)“川东周末文艺奖评选活动”专页下载。

    申报方式分为两种。个人申报:由作者本人申报参评作品,填写川东周末文艺奖作品推荐评审表,附作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川东周末文艺奖评审办公室。组织申报:由广安日报川东周末编采中心、各区市县文联、作协、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学会)申报参评作品,填写川东周末文艺奖作品推荐评审表,附作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川东周末文艺奖评审办公室。

    每位作者每类作品限报两篇。

    五、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

    评审办公室地址:广安日报社川东周末编采中心

    联系人:王咏梅(电话:15882583888)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安日报社

                                      2016年10月11日

附“评审表”

2016101416045176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