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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微时代”传媒艺术的文化逻辑变革

发布时间:2014-06-08 00:00:00    来源:    作者:

 “微时代”从何而来?表面上看,“微时代”似乎源于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通讯方式和文艺样式的兴起,但实质上,“微时代”是一个后福特主义文化逻辑在城市社会中获得深度拓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以传媒文化变革为先导、以社会结构方式与实践方式全面转型为主潮的时代。在这样一个变革与转型的时代中,传媒艺术作为当代传媒场域中的审美文化高地——兼具传播与艺术的双重属性,跨越科技到美学的多元面向,融合社会动员与审美动员的复合要素——更是应该成为我们观察、思考时代嬗变的重要切入点。
  首先,“微时代”的“微”是相对于“大”而言的。从“大”到“微”,标志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从福特主义阶段向后福特主义阶段转型的深刻变革,也蕴涵着人类审美文化理念从追求宏大叙事、总体修辞到关注多元话语、差异表达的重要嬗变。
  就全球范围而言,所谓的“福特主义阶段”主要是指从蒸汽机时代开始到1960年代为止的资本积累与现代大工业时期。而具体到中国社会,由于后发现代性的特殊历史语境,我们的“福特主义阶段”则主要从1980年代的改革开放才真正起步,轰轰烈烈地延伸到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之间。在福特主义阶段,规模化、流水线化的生产方式从根源上决定了这一时期居于主流地位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首先是对“大”从理念到实践的过分推崇,其次是对集体利益的高度信任,以及由此对稳定性、完整性、均衡感、秩序感等元素的不懈追求。相应地,在这一阶段的文学艺术场域中,我们很容易发现在福特主义美学纲领影响下诞生的作品。具体到中国的传媒艺术场域,电影银幕上诸多以“大”、“伟岸”、“恢弘”、“昂扬”、“壮美”、“深沉”……为美学风格和价值向度的史诗性作品,电视荧屏上更多动辄长达几十上百集的“长河叙事”(其中既有电视剧也有电视纪录片)都可以看作是典型的福特主义传媒艺术文本。
  福特主义文化逻辑下传媒艺术的登峰造极之作当属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这一几乎为中国所特有的传媒艺术样式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基本是伴随中国社会的再现代化进程发展成长起来的,因而可以看作是福特主义(符号、价值)在传媒艺术场域中的阶段性外化。事实上,“央视春晚”之所以能成为“新民俗”,不仅是因为它满足了普通中国百姓对于“庆新春”的仪式化需求,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改革初期中国社会所亟需的“发展叙事”与“共同体想象”。历读“央视春晚”的文本就可发现,三十余年来,“央视春晚”不断强化其宏大、华美、整饬的福特主义美学风格,而其中数个亘古不变的环节也基本延续了有关“团结奋进、万众一心”的总体性论述。因此,从文化演进逻辑上来看,艺术创新力下降、意识形态负载过重、商业诉求侵蚀、观众口味提高等只是近年来“央视春晚”渐趋没落的表层原因,而其深层原因恰恰是“央视春晚”这一福特主义阶段的传媒艺术“巨无霸”已经不再适应后福特主义阶段的社会文化需求。一方面,对于在后福特主义阶段开始进入文化消费旺盛期的新生代年轻人而言,福特主义的叙事风格、文化旨趣确实都远离他们的成长经验,难以引发他们的共鸣;另一方面,对于经历了中国特色的福特主义阶段的中老年人而言,近年现实社会总体叙事的复杂情态也使原有的福特主义文艺模式无法再提供出一个足以弥合阶层趣味、进而建构可信秩序感的大同图景。所以,福特主义典型艺术范式在当今中国都市社会中的衰微带有必然性。
  在纾困的意义上,后福特主义正是对福特主义某种尝试性的超越与纠偏:“在后福特主义阶段,消费模式向着专业化转变,生产方法、机器设备和管理体制都变得更为灵活,以便能够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灵活性’和‘弹性工作’等词汇,成了劳动力市场和工作方式中的流行语。”人类的生产-生活-思维方式由集体化、固态化和秩序化逐渐趋向个体化、液态化和碎片化。而所有这一切变革,才是我们今天所面对的“微时代微文化”的深层基础与真正起点。这其中的“微”,并非仅仅是微博、微信之“微”,它所指向的是一种“个体的崛起”,是一种以个人为单位、以个体为终端的新文化逻辑与文化生态。如果说福特主义的艺术话语更多地倾向于以稳定性、完整性、均衡感、秩序感见长的集体主义美学的话,那么后福特主义的艺术话语就更多地倾向于以多元性、灵活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感为核心的当代个体伦理。在后福特主义社会,传媒艺术越来越成为身份建构与共同体凝聚的核心力量。
  关于传媒艺术对后福特主义社会而言的重要价值,我们可以引入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Thomp?鄄son)的现代性维度理论来加深理解。汤普森曾指出,现代性有四个重要的制度性维度,分别是经济、政治、军事和媒介传播。其中,媒介传播对于现代社会而言意义重大且日益上升,传播不再仅仅是传播本身,更是社会机构的制度性维度之一,并且是极为重要的维度,可以调节其他维度乃至整个现代性的构成与转变。换言之,如果说在以福特主义为纲领的第一现代,大众传媒已经广泛兴起并积极参与了社会建构的话,那么到了以后福特主义为纲领的第二现代,随着网络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精确到个体的“自传播”的兴盛,“媒介传播”这一维度的建构性力量势必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获得提升。具体到传媒艺术领域,首先表现为传媒艺术文本美学情怀与文化情怀的融通,一种巴赫金意义上的“参与性”和“事件性”日益成为移动互联时代传媒艺术的显性诉求;在此基础上,更表现为传媒艺术自身门类主体性和自觉性的提高,“传播属性”不再是传媒艺术文本中“不可见的在场”,而是日益成为传媒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核心关切,甚至是传媒艺术文本最终得以建构完成的支柱力量。
  近年来,后福特主义的文化逻辑在中国传媒艺术场域中一直呈上扬态势。虽然正如香港传播学者马杰伟所指出的——中国社会在整体上正处于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的混杂期,而传统规范的力量也仍旧存在,但是在富于文化示范意义的中国都市社会中,后福特主义已经逐渐显示出其强大的影响力,在传媒空间中甚至已经开始占据优势地位。在电影银幕上,我们看到《疯狂的石头》、《让子弹飞》、《无人区》、《小时代》、《一代宗师》、《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北京爱情故事》、《私人定制》等作品的风靡;在电视荧屏上,我们也看到《武林外传》、《爱情公寓》、《永不磨灭的番号》、《民兵葛二蛋》、《北京青年》、《小爸爸》、《男人帮》、《女人帮》等作品的热播。这些文本虽遍及不同题材、不同类型,但却展现出相似的结构方式、话语风格与价值光谱,联结着相近的美学理念、文化逻辑与政治经济学背景。当然,在传统的影视场域中,不同文化逻辑之间的博弈目前还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在某些文本中甚至表现得十分激化,后福特主义文化逻辑也由此时常陷入一种含混游离、左支右绌的境遇里。例如作为主旋律献礼片的电影《建国大业》和《建党伟业》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从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过渡的趋势——二者都是以“数星星”的消费主义景观完成主导意识形态的宏大询唤,其叙事策略与叙事意图之间的微妙关系恰是其深层文化逻辑嬗变的表征。
  与传统影视场域的纠结缠绕不同,在互联网平台上,近年来飞速崛起的网络影视几乎从一开始就成为了后福特主义旗帜下的“原住民”。如果聚焦优酷、爱奇艺、乐视、搜狐视频、腾讯视频等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视频网站,则不难发现,这些视频网站的自制节目(主要包括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综艺节目等)和特色自选节目(主要包括美剧、英剧、韩剧频道的主打产品)大都体现出鲜明的“微美学”和“微文化”特征。首先在伦理机制上,它们一般是“个体化”甚至“个人主义”的,即更多地以私人话题为主旨,呈现出浓厚的“自叙述”和“自表达”色彩;其次在社会情境上,它们一般是“去地方化”和“去民族化”的,即基本无法体现地方的典型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即使空间上具有一定地域辨识度,人物的思维和生活状态也基本全球通用;再次在传播理念上,它们一般是“社交化”的,即不仅高度依赖社交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而且在文本话语和结构上也呈现出强烈的“人际传播”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大众传播”诉求,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要参与到细分身份认同社群的建构过程之中;最后在商业受众定位上,它们则一般是“亚消费化”的,即越来越倚重于对“宅、基、腐、萌”等各种亚文化趣味的征引,以此来取悦在移动互联网技术支持下所精准抵达的广大“屌丝”终端。就以上四点而言,搜狐网、乐视网于最近推出的品牌营销视频都有体现,而且甚至还渗透出一丝久违的、在商业意图之余的戏谑,其在微博、微信平台上所迅速产生的“蒲公英式”传播效应也是遵循了微时代文化逻辑的结果。
  总之,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信息与人实现了高度的一体化,个体有条件全天候、全方位地沉浸于传播与接受的绵延之流中,这促使我们开始重新思考传媒艺术与世界、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多元关系,同时也成为“微时代”在后福特主义文化逻辑的意义上得以具名的基本背景。当然,新文化逻辑下的传媒艺术在总体上还很不成熟——在展示出积极生长点的同时,也还不免夹带着喧嚣浮躁、疏离虚无、自我怀疑乃至自我消解的时代症候——所有这些也都向传媒艺术的生产者和研究者们提出了革命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