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新华文轩代销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00 来源: 作者:
关于委托新华文轩代销正规出版发行书籍的
通 知
各区市县文联、各行业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学会):
为了让我市文艺家的优秀文艺作品走向百姓、融入生活,给广安本土作家艺术家搭建作品畅销平台,展示全市文艺创作最新成果,经协商,市新华文轩公司将为我市广大文艺家代销正规出版发行书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销的书籍必须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正式作品,有正式刊号,能够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二、遵循互惠自愿原则,作者愿意将作品委托新华文轩公司书店销售;
三、委托销售的相关手续:
1、作者需要提供图书出版单位的发行委托书(新闻出版社总署印发的标准格式,需注明**出版社委托**人向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一书)。
2、作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按照新华文轩公司统一模版签订相关代销合同。
4、作者后期结算时,必须出具税务局正规发票(普通发票),按照实销实结的原则结算。
5、购进折扣原则为不高于45折。
四、自愿委托销售的作者,在准备好相关手续之后,将作品交到各区市县文联、行业文联,或者各文艺家协会(学会),再交到市文联,统一送到新华文轩书店销售。
特此通知。
广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3月15日